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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08 19:40 阅读:2403次
太湖县妇幼保健院院内绿化养护及时令花卉种植养护项目询价公告
太湖县妇幼保健院拟以询价方式确定院内绿化养护及时令花卉种植养护项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湖妇幼保健院院内绿化养护及时令花卉种植养护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法华路262号
3.验收标准:按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及本项目具体技术质量要求验收。
4. 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承包养护期限内,养护方应按照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对园林绿化、时令花卉进行合理种植、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二、查勘方式及地点
有意愿参与报价的单位可于2024年4月11日前自行前往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实地查勘。
三、养护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服务期内,若院方对养护单位服务满意,可续签下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服务内容及结算标准不变。
四、养护内容及要求
绿化养护:太湖县妇幼保健院范围内的所有绿化养护综合管理,绿化色块养护面积约800平方米, 杂草清理面积约80平方米,乔木44棵,灌木75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病虫害防治、修剪定型、施肥、打药、草皮修剪,除杂草、浇水、松土、垃圾自清等所有绿化范围内的养护。养护期间因养护单位原因造成的死苗等情况由养护单位自行负责补植并恢复原样。
时令花卉种植养护:时令花卉种植养护面积约25平方米,养护方需确保种植范围内一年四季有花卉盛开,时令花卉更换时间及频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一年内院方最多支付4次时令花卉种植费用。
注意事项:近期我单位要进行工程建设,院内绿化养护面积可能会有所减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相关内容,报价文件中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自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需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注:已完成或正在执行中的均认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接受快递或邮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业绩(提供绿植养护合同);
(2)投标人资质;
(3)委托授权书;
(4)报价函(见附件);
(5)其他。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合并于一个档案袋内,包装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所有采购活动。
4.供应商报价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
5.不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1日15时10分
地点:太湖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六楼小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八、最高控制单价
绿化养护10元/㎡,时令花卉种植及养护120元/㎡。高于最高控制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为废标。
九、中标方式:在符合公告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总价为第一成交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由询价小组现场以二次报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最终服务费根据实际情况核增核减,单价不变。
十、付款方式:将在签订维保合同时详细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太湖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56-4161923
太湖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4月8日
附报价函格式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太湖县妇幼保健院: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采购询价公告,决定参加报价,并愿意接受询价公告中约定的所有条款。
我公司愿以总价(大写) (小写: )提供本次询价的服务。
分项报价明细:
序号 |
类别 |
面积(㎡) |
报价单价(元/㎡) |
次/年 |
小计(元) |
备注 |
1 |
绿化 |
800 |
1 |
|||
2 |
时令花卉 |
25 |
4 |
备注: 报价金额大小写需一致,否则为无效报价函。最终服务费根据实际情况核增核减,单价不变。
单 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版权所有:太湖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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