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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5 09:39     阅读:15250次

太湖县妇幼保健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太湖县妇幼保健院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太湖县妇幼保健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活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太湖县妇幼保健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1.2采购人:太湖县妇幼保健院

1.3服务范围:太湖县妇幼保健院现所有的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面积约9000㎡。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可到采购方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勘查时间:2020826日至829日正常上班时间。

1.4资金来源:自筹

1.5最高投标限价:1.2万元

1.6服务期限:1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3各报价单位须提供2018年以来在太湖县内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提供消防维保服务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所服务单位公章。

2.4外省企业中标后需完成进皖备案手续;

2.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四、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8311500分。

地点: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六楼小会议室

五、本项目报价活动定于20208311510分在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六楼小会议室举行。请于20208311500分前密封递交报价文件(供应商可以将报价文件邮寄或送达采购人),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受。

5.1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

5.2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营业执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采用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合并于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5.3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六、供应商在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后,本项目报价函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太湖县妇幼保健院的所有采购活动。

七、报价要求

7.1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供应商应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及项目实际情况,对投标费用进行分析、测算,实事求是地确定投标报价,任何投标优惠都体现在报价内。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投标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中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2本项目合同价款方式为固定总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间人工、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自行考虑市场价格,确定投标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供应商报价不再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调整工作内容。

八、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由询价小组现场以二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所有供应商报价均突破所投标包采购预算的,则取消本次询价采购。

开标结果在太湖县妇幼保健院网址公示。

九、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太湖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4162062

2020825

 

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采购需求:

1.1维保单位应每年对采购方相关人员如:管理员、值班人员进行免费消防系统操作及日常保养培训

1.2维保单位按照维保计划应每半个月对消防设备进行测试,并制作每月维保登记表,每年进行一次全院性大型联调测试,每年度对全年维保情况进行汇总,装订成册后移交甲方。(一式三份)

1.3维保单位中标后签订维保合同前,应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和评估,并以书面形式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报采购方备案。合同签订以前存在的问题,整改所需费用不包含在维保费内。

1.4维保单位对所有消防系统的维保费全部包含在合同款内(人工费、机械费、税费、运输费、辅材费、技术咨询费等),但由于人为原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除外。

1.5其它服务:根据采购方聘请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对整个消防系统中存在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达到并符合太湖县消防主管部门检查的要求。对太湖县消防主管部门提出并要求整改的系统故障及需改进的工作管理制度无条件先行进行整改。

1.6维保单位结合采购方所有消防系统情况出具年度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二、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范围

2.1消防子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保养;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维护保养;

  (3)火灾自动喷淋系统维护保养;

  (4)消火栓系统维护保养;

  (5)应急照明、消防广播及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维护保养;

6)大楼消控室、微型消防站及泵房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2.2建筑各单体

1)妇幼保健中心大楼3700平方米。

2)老住院楼1400平方米。

3)老门诊楼3000平方米。

4)食堂、氧气房、配电房及室外公共消防设施

三、维护标准及制度

3.1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

3.2保证消防系统始终正常工作。

3.3建立专人维护制度,设置24小时维护热线电话。

3.4维护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定的维保要求,并且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3.5设备发生故障,维保单位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采购方通知两小时内解决一般性故障,较为复杂的线路故障在二十四小时内查明故障并及时修复。在确实不具备维修条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向采购方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3.6保证所维保的消防系统通过消防部门的检查、检测和验收等。

四、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服务方式

在维保期内,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维保范围内设备统一由维保单位根据要求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在维护保养期间所更换的主要设备、材料、元器件、配件,采购方可委托维保单位购买,费用由采购方支付(价格不得高于当期市场价),维保单位负责免费更换。

五、考核措施

5.1对未按要求及时维修而导致采购方消防系统故障扩大,应承担免费维修并恢复正常使用的责任,采购方对此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5.2对未按要求派驻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经采购方书面通知仍不整改的,一次性扣除当期维护费的5%,超过三次则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单位将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3月巡查维修情况书、季度服务汇总表及季度维修工作台账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内容造假超过二次,则采购方有权对维保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当期服务费的5%,超过三次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单位将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太湖县妇幼保健院: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采购询价公告,决定参加报价,并愿意接受询价公告中约定的所有条款。

我公司愿以总价格(大写)        (小写:     ,提供本次服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投标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处理                           (项目名称)的投标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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