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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04 08:57     阅读:3092次

  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拟对一次性使用电子输注泵(电子镇痛泵)等耗材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

5、供应商报价包含耗材、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

6、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日期

7、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在报价响应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表(注明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3)售后服务承诺书;
4)《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资料。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料),采用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合并于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9、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人可以将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采购人。开标结果在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址公示。

 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9 71015 00

      地点: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械科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9 71015 00

      地点: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六楼小会议室

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2、供应商如对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的所有采购活动。

13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二、供应商可选择性报价,采取分项成交方式。

三、成交原则:

在符合国家标准、我院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四、交货地点: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五、付款方式:按我院财务规定原则支付。

六、采购清单

品名

规格

单位

最高限价(元)

推荐品牌

备注

一次性使用电子输注泵(电子镇痛泵)

 

148

 

适用于无痛分娩

静脉输液延长管

 

 

 

适用于全麻用

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

 

 

多米恩

 

一次性使用胃管

F12

 

 

 

医用无菌敷贴

10*25cm

 

 

 

9cm*10cm

 

 

 

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膜(袋型)

75cm*50cm

 

 

 

100cm*90cm

 

 

 

1、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产品注册证。

 2、对产品报价时报价单中提供最小单位进行报价。

 3、对纳入安徽集采平台的品种需提供流水号。

4、提供报价样品一份。

5、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为我中心临床科室推荐品牌,报价时原则上要求提供该品牌报价。

6、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函内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或其它医院进价(同品牌比较),一旦发现,取消中标人资格

七、项目联系方式:

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械科郭女士   0556-4180032

                                              监督电话      0556-4165532

                                                 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74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项目名称)的询价公告、报价函等,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及金额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单位

单价(元)

 

 

 

本合同所列货物首先须满足询价公告要求,其次与成交单位的报价函一致。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全部价款、税费、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咨询、检测、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与之有关所有费用。

二、交货时间:采购计划提交(含电话提交计划)3日历天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三、交货方式:由中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业务员送货上门,经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方可签订验收单,不接受物流(含物流、快递等)送货。

四、供货期限:一年。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六、供货地点: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七、付款方式:按甲方财务规定原则支付。

八、约定

1、保障产品质量前提下,确保产品供应和配送及时。乙方如若不能及时供应、配送,甲方单方面可以终止协议,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中标耗材在我院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并由此产生医疗纠纷,将取消中标人的配送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有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太湖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合同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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