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妇幼健康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发布日期:2018-10-10 08:25 阅读:2772次
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拟以询价方式对超声波身高体重仪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功能或参数要求
数量
总限价
超声波身高体重仪
1.身高测量范围:100 ~ 200cm,允许误差: 5℃ ~10℃时不大于0.6cm;10℃ ~40℃ 时不大于0.5cm。
2.体重测量范围: 5.0 ~ 200kg,允许误差:±0.1kg。
3.配备电子显示屏。
4.需具备以下功能:
4.1. 自动测量模式
4.2.语音提示测量步骤
4.3.语音播报测量结果
4.4. 体重指数BMI数码显示
4.5.测量结果数码显示
4.6.具备数据传输功能
4.7.完备自检系统,有效减少误差的产生
4.8.售后服务要求:整机免费保修不小于1年,终身维修;省内有售后服务点;设备生产商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10000元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供应商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书、配件等。
5、供应商报价包含设备、安装、调试、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
6、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
7、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在询价响应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表(注明品牌、型号、单价、总价);
(3)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所投产品的功能和详细技术参数资料、彩页样本
(6)《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
(7)法人委托书;
(8)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资料。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料),采用装订成册,于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9、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8 年10月12日 3 时 30 分
地点: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械科
1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1、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四、要求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 10个工作日。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公告要求的前提下,询价小组将报价最低者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六、 交货地点: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七、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90%,另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如无质保和服务责任情况一次付清。
八、项目联系方式:
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械科郭女士 0556-4180032
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10日
版权所有:太湖县妇幼保健院
医院地址:安徽省太湖县法华路262号
皖ICP备08103299号-2 皖公网安备34082502000077号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