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妇幼健康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发布日期:2017-06-01 09:26 阅读:2691次
投标人:
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综合楼三楼内装饰项目施工图设计业主为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金来源:自筹。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各有资质的装饰设计公司参加投标。
请于 2017 年6月 1日至 2017 年 6 月9 日,每日上午 8:00至 11:30 ,下午2:30 至5:00,到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后勤科领取(拷贝)招标文件,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6月23日下午5:00 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后勤科,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联系人:胡科长 联系方式:17755682292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综合楼三楼内装饰项目
2
招标人
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
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总承包,包括装饰施工图、设计概算、施工现场配合、设计后续服务等。项目面积435平方米,功能为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女病检查及其它健康检查,设计时应该着重考虑其功能,尽量做到喜庆、温馨、优雅、舒适。
4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内装饰设计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预审: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审查。
6
最高
控制价
1.5万元整
7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后续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含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阶段现场服务等,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
8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9日,每天上午 8:00~11:3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后勤科。
9
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及地点
设计图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不同主要部位的彩色效果图不少于5张,报价表一份(加盖公司印章后单独密封),投标人将以上文件密封,于2017年6月23日17:00时前送至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后勤科。
10
评标方法
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图评审打分、对报价打分,设计占95分,价格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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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提交通过图纸审查的施工图纸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二 、说 明
1.投标费用:本次投标是带设计好的装饰图纸和效果图参与,无论本次招标结果如何,参加投标的单位须自行承担装饰图纸设计、制作效果图以及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进入现场踏勘,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损失。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2、投标文件组成
2.1投标函;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3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递交);报价一经确认,中标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报价包括税费、设计人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它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1.5万元整)
2.4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设计进度计划;
2.6服务承诺函。
1、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图进行评审打分。施工图纸设计95分,评委根据设计图纸与发包方的功能要求符合程度、设计的感观效果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前三名,并现场确认这三个公司报价是否在有效报价范围内。高于最高控制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为废标。报价5分。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报价最低的5分,中间的4分,最高的3分。
2、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本合同条款及格式将作为中标后甲乙双方签约的标准文本。
发包人(又称“招标人”、“甲方”):
设计人(又称“中标人”、“设计单位”、“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综合楼三楼内装饰项目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综合楼三楼内装饰项目建筑面积435平方米。功能为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女病检查及其它健康检查,设计时应该着重考虑其功能,尽量做到喜庆、温馨、优雅、舒适。
本项目规划设计范围内的设计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施工现场配合、设计后续服务等。
第二条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装饰材料、装饰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三条 设计费包括设计人完成规定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和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以及税费、保险费等费用,本合同设计收费不因投资增加或设计变更等调整设计费用。设计费分阶段支付, 设计的图纸中标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第四条 设计人保证在甲方施工过程中不予更换项目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未经发包人批准,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视为中标人违约,发包人可在工程设计进度款中扣除款项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拒付设计费用。
第五条 中标后,设计人应与发包人紧密配合,根据发包人对设计方案的修改意见,设计人应该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修改。
第六条 设计人设计施工图纸,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服务,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应随叫随到,对设计文件作必要的解释。
第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壹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发包人名称:(盖单位章) 设计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致招标人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综合楼三楼内装饰 项目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愿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2.同意提供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资料或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
4.若我方中标:
①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②随同本投标函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全部内容,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承诺不出借、转让资质,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综合楼三楼内装饰项目施工图设计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承诺函
致招标人太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我方 (单位名称)承诺,我方服务承诺完全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发现我方承诺未兑现,我方同意贵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我们追究违约责任等有关处理,并在今后两年内不得参与太湖县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并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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