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妇幼健康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发布日期:2011-06-27 10:50 阅读:4050次
太卫医〔2011〕59号
关于进行妇幼卫生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保健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继续做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妇幼卫生相关项目工作,决定2011年7月6日进行项目工作会议及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儿童保健、孕
产妇保健项目;
2、2011年“降消”项目;
3、中央财政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
项目;
4、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5、第三季度妇幼保健例会。
二、培训时间:2011年7月6日上午报到,6日下午起培训,8
日结束,共3天。
三、培训地点:太湖县新城熙湖宾馆。
四、参加人员: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
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人员各一人;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分管妇幼保健工作的负责人、妇产科主任。
请各单位参会人员按通知要求准时到会培训。
太湖县卫生局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抄:市卫生局,市保健所,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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