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妇幼健康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发布日期:2012-12-18 16:53 阅读:4555次
8月28日下午,由县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举办,县妇幼保健所承办的城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培训班在县妇幼保健所如期举行。县直管小学校长,直管(民办)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园长参加培训班,县卫生局、教育局相关领导,县妇幼保健所相关人员与会。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解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太湖县实施细则》;托幼机构卫生要求与卫生消毒指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资料管理;托幼机构中的健康检查管理;托幼机构常见传染病防治;集居儿童意外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
会上,详细解读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组织学习了《太湖县实施细则》。各参会校长、园长对城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提出了合理建议,对下一步城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开展做出了具体计划。按《太湖县实施细则》要求:一、托幼机构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设立保健室,配备卫生保健人员;二、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三、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县妇幼保健所或所辖区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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