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妇幼健康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发布日期:2012-02-26 18:12 阅读:50768次
新闻稿之五:卫生部将实施四大妇女儿童健康行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12-02-23 17:0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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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7日,卫生部印发了《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描绘了妇幼卫生改革与发展蓝图。《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四大妇女儿童健康行动。 一是实施母婴安全行动,着力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在院前急救网络中加强孕产妇、新生儿急救能力建设,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支持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监测网络建设。 二是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行动,减少先天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行动。为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及多种营养素。加强产前诊断能力建设,健全产前诊断网络。支持省级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建设,健全筛查网络,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支持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建设。 三是实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行动,加强乳腺癌、宫颈癌、白血病、先心病、贫血等重大疾病防治。继续实施并逐步扩大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及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中西部地区儿童营养干预项目,开展社会宣传,为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发放营养素补充品,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全面推行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逐步扩大病种范围。将农村新生儿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促进儿童医疗保障全覆盖。 四是实施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提升妇幼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支持省、市、县三级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建设。建设省、市级儿童医疗中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幼必要设备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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