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妇幼健康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发布日期:2020-09-26 10:57 阅读:3222次
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改革的深化,结合国家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县妇幼保健院针对工作新形势,正确定位、强化领导、加大投入,制定有效措施,积极探索“上建中心、中抓枢纽、下建网底”的妇幼保健服务三级网络工作新模式,通过健全新型服务体系,保证妇幼保健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为全县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今年5月份,县妇幼保健院已与16个乡镇卫生院(含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为妇幼保健专科联盟,对联盟内的成员单位妇幼保健业务进行统一管理,逐步形成了以村级保健员为基础,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平台,以目标管理为导向,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的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在小池镇等5个乡镇开展先行先试。
大石乡在妇幼保健专科联盟建设启动之后,乡卫生院里的妇儿保医生就开始撸起袖子加油干:抓考核、督服务,提高了村级保健员工作的积极性,一步一步改变了以往的工作状态。
大石乡卫生院儿保科科长余启霞说:“履行了对村级保健员的管理职责,我们落实了每个月对村级保健员绩效考核,通过考核,提高了村保健员对工作的积极性。使她们由被动变成了主动,过去要由我们妇儿保医生花好大的精力,叫她们催诊,到现在她们主动积极的去承担这项工作,使我们乡级的妇儿保医生腾出更多时间为孕产妇和儿童提供服务,做好妇儿保的管理工作。”
大石乡村民黄琴枝说:“我们村保健员经常上门对我和宝宝很关心,经常叮嘱我带宝宝到医院去打预防针,以前老是忘掉,现在一针都不会落下,还经常叮嘱我们带宝宝的育儿知识,非常感谢我们村保健员。”
当寺前镇被选为三级网络体系试点之后,各村级保健员转变思想,明确职责,创新利用新媒体,多管齐下让更多的育儿知识普及万家。
寺前镇义安村保健员吕启凤说:“我作为村级妇幼保健员,我的思想认识得到了转变,更进一步认识到自己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对外出流动人口的管理更加及时,能有效收回妇幼保健相关资料,从新婚对象开始,就跟踪服务,通过留号码加微信等方式进行随访、催诊服务,还主动加强妇幼保健知识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及途径向服务对象宣传妇幼保健惠民政策和健康知识,提高了服务对象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寺前镇义安村百花组黄玉芳说:“我们村保健员晓得我怀孕后,督促我按时产检,宝宝出生之后出院的第三天就到我家上门访视。指导我如何科学坐月子及喂养宝宝,跟我讲什么时候该带宝宝做体检和打预防针。给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小池镇为太湖县的东大门,作为三级网络的试点之一,充分发挥了先行先试的作用,从提高自身业务、管理能力到走访入户宣传政策,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小池镇天龙村妇幼保健员阮林凤说:“三级网络建设以来,我觉得更便于我们相互协作和高效管理,以及能提高我们的优质服务,比如产后访视过程中遇到新生儿有什么疑难问题,我无法用专业术语进行解答,就可以通过网络与乡镇卫生院医生及时取得联系,当场为产妇解惑释疑,三级网络的建设以来,县妇幼保健院和小池卫生院能定期给我们培训,给我们学习和工作提供了交流的平台,对我们的服务水平有一定的提高。”
“通过三级网络的建设,对我们的工作有促进作用,通过县级专家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了我们的服务能力。工作上由以前的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发挥了我们枢纽作用。例如需产后访视的名单由保健院收集反馈到我们乡镇,我们再反馈到村级完成访视工作,再次是村级工作的转变,资料回收更及时,并逐渐趋向规范化,上门产后访视及时规范,服务对象对我们的服务满意度上升。”小池镇卫生院妇产科主任汪玲玲说。
“小池镇属试点乡镇之一,我们及时召开了试点工作启动会,详细传达试点方案。从启动会开始到现在有两个多月,期间保健院的领导和专家多次到我院指导工作,参加村级保健员例会,开展义诊和带教活动。我们也组织了对村级保健员工作进行考核,现在镇村两级保健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方式有明显的改进和提升,尤其是儿童保健工作,以前村级保健员参与的程度不高,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将儿童保健需要村级承担配合的工作纳入工分制的统计,落实了绩效考核制度,目前村级保健员均能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我认为,这次试点工作落实了工分制及村级考评制度,是推动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将这一举措用实用好。”小池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李锐说。
截止8月底,全县已有11个乡镇全面启动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体系试点建设工作。县妇幼保健院作为三级服务网络的龙头,已安排乡镇妇幼卫生工作联系人分批次进驻乡镇开展工作,同时对联系人建立考核机制,按季度考核,全年评价。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吴秀芳说:“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三级网络建设我们一直都在做。这一次,我们是紧紧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两卡制,将工分值的设置引入到村级妇幼保健工作当中,同时还建立了对村级妇幼保健工作的考评制度,细化了考核指标。就目前情况来看,各方面成效初步显现。下一步,我们将以规范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和对生长发育异常儿童的管理工作为抓手,加强对基层尤其是村级妇幼保健工作的考评与指导,增强基层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营造关心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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