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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个人卫生 谨防红眼病

发布日期:2010-09-27 17:39     阅读:5234次

注意个人卫生 谨防红眼病
     红眼病是公众的通俗说法,学名称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属于国家法定报告管理的丙类传染病。红眼病传播的特点为接触传染、人群普遍易感、常造成大范围爆发流行,多发于夏秋季,特别是洪涝灾害地区易感染流行。目前,全国多个受洪涝灾害严重的省份红眼病发病增多,我省8月份发病亦高于7月份,多为散在发生,为了避免爆发流行,全省卫生部门及全社会民众需要加强防范,注意个人卫生,特别需要新闻媒体支持,积极宣传红眼病的防治知识。
    人体感染后,起病急,一般在数小时至24小时内发病,双眼可同时起病或先后起病;潜伏期短,潜伏期一般为12-48小时,发病两周后传染性最强;刺激症状重;患者迅速出现异物感,眼磨痛,流泪,畏光,以及水样分泌物增多;少数患者可有全身发热、乏力、咽痛及肌肉酸痛等症状。本病自然病程短、无特殊治疗药物、预后较好、极个别伴有神经系统症状。
    传播途径:红眼病主要通过患者眼部分泌物-手-健康人眼或患者眼部分泌物-污染物品-健康人眼传播。患者的手、毛巾、手帕、脸盆以及病人用过的洗脸水、衣服、被褥上都会含有病原体,病原体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健康人的眼睛(包括病人自己的健侧眼睛),使红眼病传播。
    流行特点:本病传染性极强,人群普遍易感,发病率高,传播快,发病集中。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易在学校、工厂、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的地方爆发流行。在自然灾害期间,环境卫生条件较差,如果不注意个人卫生,红眼病就更容易蔓延。
预防要点:
    (1)公众应注意个人卫生。尤其需注意保持手的清洁,不要用手揉擦眼晴;个人的毛巾、脸盆、手帕应当单用,洗脸最好用流水;病人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接触患者后用75%乙醇消毒双手。
    (2)医务工作者检查及治疗操作后必须规范操作。用75%乙醇消毒双手及用品以后再接触其他病人;使用的仪器、物品用75%酒精或84液等清拭消毒,严防医源性传播;本病流行期间,医院需要设专台门诊,避免交叉感染;不宜采用集体滴眼药预防眼病。
    (3)病人洗漱用品严格隔离使用。每日煮沸消毒或开水浇烫;病人接触使用的物品,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煮沸消毒。
    (4)病人应自觉避免进入公共场所或参与社交活动。暴发流行期间根据疫情,有关部门可责令暂时关闭游泳池、浴池等场所,减少社交活动以避免扩大传播。
 
                                       (省卫生厅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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