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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发布日期:2010-05-25 17:03 阅读:15371次
太卫医〔2010〕53号
2009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
(妇幼保健)第二次督导考核情况通报
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太湖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考核办法》(试行)和《太湖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县孕产妇保健项目、儿童保健项目、健康档案项目考核组,于2010年4月19日至5月6日对全县23个妇幼保健定点服务机构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考核,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本次督导考核的内容是:1、《太湖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考核办法》(试行)中有关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内容;2、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通过第一次督查,各项目实施单位对实施项目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硬件设施得到加强,服务范围正逐步扩大。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
多数项目实施单位都能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强化责任,加强技术培训,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室,明确了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配备了档案装具和管理用微机。全县2009年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任务已基本完成,有很多单位在规范服务对象、建档方式、服务流程、档案保管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总结,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天华镇卫生院明确确2名医务人员结合重点人群建档,并为体检对象免费提供心电图和血常规检查,档案质量明显好于第一次督查;新仓镇卫生院指派一名副院长专职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建立了健康档案质量控制体系,实行合格后入档的措施,保证了建档质量,提高了档案合格率;徐桥镇卫生院针对第一次督查中存在档案质量差、合格率低的问题,抽调2名医务人员从3月份起对所有档案逐份重建,到5月初,基本完成了全部建档任务,所建档案资料来源真实、质量好、合格率高;江塘乡卫生院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支持,购置相关设备下乡体检建档,并建立起了居民健康档案质量控制标准,制定了建档工作流程。
(二)、孕产妇保健项目
全县各助产机构在实行免费孕产妇保健服务的同时,服务意识得到了加强,服务条件得到了改善,多数卫生院产科产房布局合理,设备齐全,到督查时,全县所有助产机构都有孕产妇保健工作用电脑,并投入了应用。软件建设上,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填写质量不断提高,孕产妇保健信息数据准确,免费服务券使用规范,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三)、儿童保健项目
基层儿童保健服务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各单位对搞好儿童保健工作的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大多数单位安排了1-2名专职儿童保健医生,成立了专用儿童保健工作室,儿保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也得到明显增强,许多儿保医生工作努力,服务热情,得到了服务对象的称赞和认可。通过多次培训和督导和调整,全县儿童保健工作队伍得到充实,并已相对固定。天华镇卫生院、百里镇卫生院、徐桥镇卫生院为做好儿童保健工作,合理调整人员,并安排进修学习。多数单位儿保医生也都通过不同形式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使全县儿保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目前大多能较熟练地掌握体检操作技能,并做出正确评价。儿童保健工作基础资料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表卡填写逐渐规范。儿童保健服务项目逐渐深入人心,适龄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和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有了较大程度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基层群众对项目内容不深,知晓率不高;
(二)、极少数单位没有为开展项目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缺少如居民健康档案室、档案柜、儿童保健工作室、儿保资料柜等必备设施;
(三)、对乡镇卫生院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针对第一次督导所提出的意见,没有对照进行整改,甚至个别单位儿童保健工作存在整体滑坡现象;
(四)、部分单位的居民健康档案内容空洞,填写不完整,甚至体检数据前后矛盾,缺少真实性;妇儿保资料不完善,免费体检项目缺项,个别单位资料不实;
(五)、工作流程不合理,致使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免费儿童体检工作滞后;
(六)、少数单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知识缺乏,对所承担的项目内容知之甚少,影响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七)、多数乡镇未及时收集辖区内各村的妇幼保健基础数据,对自己应管的孕产妇和儿童数心中无底,不利于更好开展工作。
三、整改建议
(一)、转变服务理念,充分认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意义。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是今后基层卫生院的中心工作任务之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是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核心内容,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工作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吃透政策,准确把握,认真组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项目工作,带动妇幼保健工作更好开展。
(二)、强化责任和技术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单位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安排和鼓励管理人员和项目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实事求是、规范操作。要根据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规范要求,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添置必要设备,保证项目工作顺利开展;要发扬实事求是的精神,真抓实干,不做假,不虚报。规范操作流程,加强资料管理,要做到有证可查、有据可依。
(四)、加强质控、保证质量。要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把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综合评价,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
(五)、加强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健全村级保健员例会制度,建立村、乡(镇)、县逐级上报机制,注重收集辖区内孕产妇、儿童相关信息,掌握基础资料,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太湖县卫生局
二0一0年五月十七日
抄:安庆市卫生局、安庆市妇幼保健所,县政府办公室、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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