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妇幼健康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卫生法规 当前位置 : 首页 > 卫生法规

关于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7 14:52     阅读:3813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和《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决定,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21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计生奖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廉租房与公租房保障、城乡医疗救助、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贫困残疾人康复、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沼气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等21项民生工程,按《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37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太政秘[2012]45号)规定执行。
    二、新增6项民生工程
    (一)建设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从2013年开始,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体目标,以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兴业富民、土地整治和管理创新“五大工程”为重点,培育建设中心村,治理改造自然村。
    (二)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加强流浪救助机构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救助能力;开展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按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有效落实政府补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次均门诊、住院药品费用降到合理水平,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五)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免费开放全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文化站,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
    (六)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农村文艺演出、农村电影放映、农村体育活动运行补贴,进一步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
    三、提标扩面5项民生工程
    (一)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2013年,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
    (二)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提标扩面政策。2013年,将一、二级贫困残疾人救助标准提高10%,由每人每年660元提高到726元。扩大政策覆盖面,将三级贫困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补助标准每人每年360元。
    (三)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2013年,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
    (四)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
    (五)扩大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扩大资助范围,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免学费。
    四、扩充整合1项民生工程
    扩充整合实施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实施原有五保户供养、农村五保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新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合并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五保户供养补助标准提高10%,由每人每年1540元增加到1700元。
    五、退出5项民生工程
    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校舍安全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家书屋等4项工程按期完成,家电下乡政策到期,2013年起退出民生工程。
    六、市定民生工程项目不纳入年度考核
    为集中精力、集中财力做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工作,2013年,市定民生工程项目不再纳入民生工程项目考核,但仍作为民生财政的保障范围。
    七、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主题主线,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和提升民生工程,努力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健全协调推进机制,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资金保障,提高资金效益。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以赴保障民生工程资金,确保补助类项目资金及时发放到人,工程类项目资金按进度拨付到位。要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要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加强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创新实施方式,推进分类管养。推进民生工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化、长效化。按照各级政府事权和部门职责范围,进一步明确项目所在地政府、受益单位的管养主体责任。按照公益性、准公益性、市场化运行、个人经营等方式,实行分类管理,推动建成项目健康长效运行。
    (四)强化目标管理,推进绩效评价。县政府将继续对民生工程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与县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责任书要求,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体系,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完善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到满意,得到实惠。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6日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太湖县妇幼保健院
医院地址:安徽省太湖县法华路262号
皖ICP备08103299号-2      皖公网安备34082502000077号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

办公室 : 4162062
妇产科门诊 : 4188295
妇产科病区 : 4162133
儿童保健科 : 4160396
儿科病区 : 41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