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妇幼健康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婚育保健 当前位置 : 首页 > 婚育保健

【健康促进】解读--母婴健康素养55条(第二十一条)

发布日期:2018-07-08 16:10     阅读:1675次

正常足月新生儿会出现生理性体重下降,一般下降的幅度不超过出生体重的10%, 且最迟应于出生后第10天恢复至出生时的体重。造成新生儿生理性体重下降的原因有:①新生儿不显性失水较多(是由于新生儿皮肤体表面积相对大,呼吸次数相对快,生后保暖环境温度高,啼哭活动量大);②新生儿初生几天喂养不足;③尿、粪便排出及胎脂的脱落。出生后体重会渐下降,足月儿生后体重下降约4% -7%。尤其是生后第一周,即使正常喂奶,体重仍不可避免地下降,此现象称生理性体重下降。如果体重下降幅度超过出生体重的10 %以上或者出生后第10天尚未恢复正常,则为病理性,应积极寻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在营养保证足够的情况下,一个月内体重增长每天约25-35g。

在不同的环境中失水的差别很大,如新生儿生后放在辐射保暖床上或因黄疸在光疗箱里治疗,在温度高的环境下失水会更多。如体重下降过多,要寻找原因,是否有喂养不足、不当,吐奶量多,保暖过度,水分丢失过多没有及时补充水分或奶量不足及新生儿有疾病的情况下,如消化道疾病,感染等。有病理性呕吐、腹泻、感染需到医院就诊,以免体重丢失过多。

       温馨提示:

       ◎足月儿生理性体重下降约4%-7%。

       ◎出生后一个月内平均每天体重增加约25-35g。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太湖县妇幼保健院
医院地址:安徽省太湖县法华路262号
皖ICP备08103299号-2      皖公网安备34082502000077号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

办公室 : 4162062
妇产科门诊 : 4188295
妇产科病区 : 4162133
儿童保健科 : 4160396
儿科病区 : 41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