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妇幼健康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发布日期:2012-12-25 10:46 阅读:4531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保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健康权益,根据省卫生厅、省妇联《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妇秘〔2012〕569号)、《太湖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太湖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就方案内容进行细化和分解,保障项目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项目范围
为实施好“两癌”检查项目,积累项目操作经验, 2012年,选择晋熙、新仓、徐桥、小池、寺前、大石、江塘、城西等八个乡镇开展子宫颈癌检查试点,在晋熙镇、小池镇、寺前镇开展乳腺癌检查。检查对象为以上乡镇辖区内35-64岁适龄农村妇女。
三、项目检查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氏染色检查。
2、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结果阳性或/和高危人员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人员进行宫颈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临床检查:对所有受检对象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
2、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人员进行钼靶X线扫描检查。
四、健康教育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宣传,所有检查对象均签订知情同意书,接受“两癌”防治知识调查问卷;在开展“两癌”检查的同时,不定期开展“两癌”知识专题教育,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妇女健康知识知晓率及自我保健能力。
五、职责分工
1、县卫生局:成立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的组织与领导。
2、县妇联组织:县乡妇联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卡和健康教育资料,提高农村妇女健康知识知晓率。
3、县财政局: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规定,监管以费的规范使用,落实项目督导、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经费
4、县妇幼保健所:成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专业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县“两癌”检查项目的专业技术指导;对宫颈癌检查巴氏染色阳性或/和高危高危人员进行阴道镜检查、对乳腺临床检查和彩超检查;对项目资料全面收集、质控、录入、归档及统计上报;负责辖区内的各级培训;派专业人员在各项目点蹲点监督指导现场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两癌”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督促乡镇卫生院做好确诊高危病人及癌症患者的治疗追访工作。
5、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流程开展宫颈癌检查;做好当地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的动员组织工作。保证现场检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医疗安全;负责项目检查资料收集、整理、质控、归档及统计,及时上报项目检查进度表,确保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做好“两癌”确诊高危病人及癌症患者的追踪随访工作;与乡镇政府、妇联、计生等部门保持沟通、相互协调,做好项目各项衔接工作。
六、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2年10月)
收集人口信息,确定项目检查任务数;召开两癌”检查项目启动会,对乡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统一项目检查流程及考核评估标准;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召开辖区内项目启动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宣传发动。村妇代会主任入户填写宫颈癌筛查登记表和“两癌”筛查登记表,确定受检对象,告之拟检查时间,按分配的任务数将登记表上报乡镇妇联,乡镇妇联审查汇总后交当地乡镇卫生院,并与卫生院确定好各村的检查时间,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工作。
(二)临床检查阶段(2012年11月-2013年2月)
1、乡镇卫生院负责签署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自愿检查知情同意书,填写个案登记表及知识调查问卷,对受检对象进行妇科常规检查。在相关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宫颈脱落细胞标本的采集;根据反馈回来的宫颈癌检查巴氏阳性人员、乳腺临床检查可疑人员名单,建立追访档案,专人负责追访工作;项目实施乡镇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检查任务。
2、按时间要求组织当地受检对象到妇幼保健所接受乳腺癌检查,根据反馈回来的乳腺临床检查可疑人员名单,建立追访档案,负责追访工作。
3、乡镇卫生院专人负责将“两癌”检查可疑或/和高危人员名单在指定时间内上报县妇幼保健所,建立宫颈癌检查可疑人员高危信息档案,负责将其转送县保健所进行阴道镜检查;县保健所在规定时间内对各乡镇送检的巴氏染色检查阳性人员进行阴道镜检查,必要时阴道镜下进行病理活组织检查。
4、县妇幼保健所负责乳腺癌检查,建立宫颈癌检查可疑人员高危信息档案,并将此信息反馈到所属乡镇卫生院,组织对可疑人员进行钼靶X线扫描检查。
5、各乡镇开展检查时间安排:各乡镇开展检查的第一天,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操作,具体时间见附件1。
(三)数据处分析、录入阶段(2013年3月)
2011年3月底前,进完成项目材料上报、撰写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四)随访阶段
对符合随访条件的检查对象进行跟踪随访。随访对象名单由县妇幼保健所及时通知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随访对象的跟踪随访、并将随访情况及时通报县妇幼保健所。
七、考核和评估
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的考核和评估工作,并分阶段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考核指标:
检查任务完成率≥100%
个案登记表格合格率≥95%
问卷知识知晓率≥95%
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阳性率≥10%
乳腺手诊阳性率≥35%
跟踪随访率≥90%
治疗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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